男子拒绝还款竟当庭撕毁证据,法院重罚15天拘留加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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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在法庭上拒绝归还欠款,竟然在法官面前撕毁证据并试图吞下去……

这样的举动,结果当然是:严惩!

最近,湖南邵阳县法院披露了这样一起案例。

在一起合同纠纷的庭审中,被告肖某对原告刘某提交的一份书面承诺,内容是其愿意退还20万元,表示不认可。承办法官告知其可以请求进行笔迹鉴定,但肖某却要求再次查看该证据原件。

当肖某查看证据时,突然撕下了承诺书,并试图将其吞入嘴中,企图销毁证据。承办法官见状,立即进行了制止。

法官严肃地指出:“虽然你不认可证据,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但你毁坏证据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官对肖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耐心解释相关法律。

鉴于肖某的行为已构成破坏重要证据,妨碍法院审理案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其认错态度,邵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肖某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并罚款10000元。

法官进一步强调:

法律的权威不容轻视,法庭的庄严不可侵犯。所有在法庭上的人都必须遵守法庭秩序,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任何试图侮辱法官、毁坏证据、伪造文件或干扰法庭审判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情节严重者甚至会面临刑事责任。在解决纠纷时,当事人应当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切忌采取极端手段,以免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

通讯员:张红芬 廖小兰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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