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辱骂法官遭训诫:法律尊严不能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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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执行中的法律意识缺失与悔过自新

“我深知自己的行为不当,因法律意识不足在强制执行中辱骂了法官。对此,我真诚地向执行法官致以歉意。”近日,被执行人珠某在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吉隆县人民法院的法官面前表达了悔意。

这个案例源于申请执行人卓某与被执行人珠某的离婚纠纷。经过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项协议。按照协议规定,珠某需在其儿子晋某未满18周岁之前,每月向卓某支付3500元的抚养费,同时还需支付房屋经济补偿及之前的抚养费用,总计超过12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吉隆县人民法院依法向珠某发出执行通知,并采取了相应的强制措施。然而,珠某对被冻结的银行卡和微信支付表示不满,在微信上对执行法官进行了辱骂,并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始终保持冷静,耐心地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劝导其理性对待。经过一番劝说,珠某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辱骂法官的行为感到悔恨,最终向法官道歉。考虑到其悔过态度真诚,吉隆法院的执行局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对珠某采取拘留或罚款等措施,体现了司法执行工作的力度与人性化。

执行工作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其责任重大,任务繁重,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执行法官在法律框架内履行职责,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对执行法官的辱骂、威胁或诽谤行为,都是对司法权威的严重挑战。在此,我们呼吁公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切勿轻视司法权威与法律尊严,违者必将付出相应的代价!

微信辱骂法官事件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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