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官的侮辱与诽谤:法律的严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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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白水县人民法院对原告渭南市某公司与被告高某某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进行了审理。此案经过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后,判决结果已生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由于对裁决结果的不满,被告高某某在抖音平台上反复发布短视频,散布不实信息,侮辱和诽谤负责一审的法官,导致视频的点击量达到数千次,从而引发了负面的社会影响。

10月9日,白水法院的工作人员与高某某进行了交流,提醒他应当通过正当渠道行使自己的权利。侮辱和诽谤他人不仅侵犯了法官的合法权益,还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高某某当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立刻删除了之前发布的短视频,并承诺今后不再发表类似内容。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次日他又在抖音上发布了几条类似的短视频。

因对法院判决的不满,高某某对法官进行了人格上的侮辱、诽谤和诬陷,这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人民法官的职业尊严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为了保护法官的合法履职,维护司法的公信力,白水县人民法院于10月28日对高某某作出了司法拘留十五天,并处以罚款25000元的决定。

法律的权威与执业的尊严,绝不可轻易侵犯!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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